课程代码是课程主要特征和属性的体现,为进一步推动课程体系的优化,规范课程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一、课程代码的构成
课程代码须在制(修)订或调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确定由8 位数字组成。第 1-2 位为开课单位,第 3-4 位为专业序号,第5 位为课程性质,6-7 位为教学进程表中的课程序号,第 8 位为开设学期,仅开设一学期为 0,开设两个学期及以上的课程, 根据先后顺序用 1、2、3……进行区分。
开课单位 | 专业序号 | 课程性质 | 课程序号 | 开设学期 | |||
× | × | × | × | × | × | × | × |
二、课程代码的编制说明
1.编码第 1-2 位为校内课程开课单位代码
01:基础教学部
02:思想政治课教学部
03:电子与通信工程系
04:计算机与软件工程系
05:智能制造工程系
06:商务管理系
07: 财经金融系
08:数字媒体系
09:网络工程系
2.编码 3-4 位为专业序号代码
①各系按 01、02、03、04…… 的规则编列专业序号代码,自行确定后报教务处备案,同一专业名称但不同层次应使用不同的专业序号代码。
②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课教学部所开设课程的第 3-4 位统一按 00 编码。
3. 编码第5 位为课程性质代码
课程性质代码 | 课程性质名称 |
1 | 公共必修课 |
2 | 专业必修课 |
3 | 公共选修课 |
4 | 专业选修课 |
5 | 教学实习(含课设) |
6 | 岗位实习 |
7 | 其它必修课 |
4.编码第 6-7 位为课程序号代码
各专业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程表中各类课程的流水号顺序进行编排,编号为01—99。各系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单独编号,编号为 01-99。
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课教学部开课课程按公共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分别编排,编号分别为01-99。
5.编码第8位为开课学期代码仅开设一学期为0,开设两个学期及以上的课程,根据开课先后顺序用 1、2、3……进行区分。
三、课程代码编制原则
1.课程代码是课程身份识别码,是课程信息的载体。课程实行一门课程一个代码,不同课程不同代码的原则。同课程不同学时、不同考核方式,分别编码。
2.属于不同专业开设的相同课程,教学要求相同、名称相同应使用相同的课程代码,教学要求不同则为不同课程并使用不同的课程代码,课程代码不同不能合班授课。
3.2024 级及以后的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过程中,非新增课程可继续沿用原有的课程编码,新增课程按照本规则要求 进行编制。
4.当课程教学内容、标准作重大修改,原课程名称已不能准确反映课程内容时,应按新开课程重新申请备案,另行编制课程代码。
5.课程名称与课程代码一经确定,使用中不可随意变动,不能使用简称或缩写,应规范使用。
四、课程代码的管理
1.课程代码由各开课单位按编码规则统一编制,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报教务处备案。
2.规范课程代码是教学运行的前提条件,各教学单位在编码过程中应参考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范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课程归属,严格、细致编码。
本课程代码编码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